深圳龙岗棚改项目意见征集未达不立项.DG
发布时间:2021-03-10 20:23:23
深圳龙岗棚改项目意见征集 未达95%不立项
近日,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发布了《龙岗区棚户区改造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并于2018年10月30日前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细则》对项目申报与审查、前期工作和意愿征集、确认项目实施主体及编制项目专项规划、权属核查及协议签订、房屋搬迁及拆除、建设实行及后续工作等方面做出详细规定。
《细则》中明确表示,此次棚户区改造项目的住宅部分,除用于搬迁安置住房外,应全部用作人材住房和保障性住房,以租为主,租售并举,人材住房由人才住房专营机构运营管理,保障性住房由区保障性住房专营机构运营管理。
站直接被K此外,占地面积小于1万平方米的老旧住宅区,不具有纳入城市更新项目条件的,可以纳入棚户区改造适用范围。同时,拟申报进行棚户区改造的老旧住宅区,除用地面积应不小于1万平方米以外,房屋使用年限还应在20年以上。
值得注意的是,《细则》提到,使用年限不足20年,且按照《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鉴定危房等级为D级的老旧住宅区,经区政府批准后可进行棚户区改造。
《细则》还对此次拆迁安置补偿进行了明确,搬迁安置补偿采取货币补偿、产权调换和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相结合等方式,由权利主体自愿选择。
其中,货币补偿标准依照《实施办法》的规定肯定;实行产权调换的,原则上实行就地回迁安置,产权调换标准按照套内建筑面积1:1或不超过建筑面积1:1.2肯定;另外,奖励权利主体每套住房增购不超过1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增购面积的价格依照同地块安居型商品房的价格计收,较高不超过被搬迁住房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表示,在棚改准备阶段,初步改造意愿征集不足95%,不启动棚改申报工作;申报阶段,同意改造的权利主体人数占权利主体总人数未达到98%,或建筑面积未到达总建筑面积98%,不纳入棚改计划。
审校:武瑾莹
本文为吉屋头条号作者发布,不代表吉屋立场。声明:本媒体部份图片、文章来源于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与我联系删除。
小孩肚子疼用什么牌子脐贴好南京治疗卵巢炎多少钱
济南医院哪家白癜风医院好
- 上一页:深圳龙岗四项目纳入城市更新计划拆除用地.鼓励
- 下一页:说起宝妈D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