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县眼病医院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
发布时间:2020-06-20 01:13:28
萧县眼病医院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要求秧苗被淹,萧县眼病医院委托安徽通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萧县眼病医院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安徽通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已完成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特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欢迎公众对该项目和萧县眼病医院的环境保护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一、建设项目情况概述项目名称:萧县眼病医院迁建项目建设性质:迁建建设单位:萧县眼病医院建设地点:龙城镇后梅社区辖区内投资总额:11000万元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12091平方米买贵就赔300,配套建设眼科大楼、医技楼、办公室、综合楼,总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开设床位150张。开展眼科、内科、口腔科、耳鼻喉科、医学影像科、医学检验科等科室。二、区域环境现状概述(1)大气环境:评价区域各大气环境监测点的SO2、PM10、NO2的现状监测结果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中二级标准。(2)水环境:评价区域内龙河的部分监测断面主要监测因子有超标现象,不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中IV标准。(3)声环境:项目区所在地各测点的声环境质量昼间、夜间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中2类、4a类标准,说明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三、项目环境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1、施工期施工期对环境要素的影响主要是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等)排放、废气(施工扬尘等)。由于项目建设施工期较短,通过相关措施的控制及管理,施工期的环境影响是暂时的、可恢复的。2、运营期(1)废气拟建运营期主要废气为医疗废气、污水处理站臭气、汽车尾气、食堂油烟废气。医疗废气采用紫外线灯和负离子空气净化器等对室内空气进行消毒处理措施,以尽量减小空气中药品、药剂气味,确保医院内环境空气保持清新。污水处理站废气主要污染物为H2S、NH3,污水处理设施各处理单元为封闭式,污水全部在密闭池体和管路内运行,系统内产生的少量恶臭气体经通风口引至楼顶排放,基本无废气逸散到设备外,恶臭气体能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中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限值。汽车尾气的排放,采取加强通风措施,可实现达标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标准后排放。(2)废水拟建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废水主要是医疗废水和生活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出水水质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2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的预处理标准,并满足萧县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后,排入污水管。全部污水依托萧县污水处理厂处理,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后,对纳污水体龙河影响较小。(3)噪声主要来自设备运行噪声,如污水处理站水泵、电梯的设备噪声等。在采用减振、隔声等综合防治措施后,噪声在厂界昼间、夜间噪声预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类和4类标准要求。拟建项目所产生的噪声对环境影响可被环境所接受,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4)固废固废主要是生活垃圾、医疗固废和污水处理站污泥。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集中进行处置;医疗废物装于用统一医疗废物塑料袋封装,污泥装于专用垃圾桶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处置。采取以上措施后,拟建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固废防治对策基本是可行的。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公众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传真或者其他便利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书面意见。具体联系方式:(1)建设单位:萧县眼病医院联 系 人:郭利联系:联系地址:萧县交通路西段(2)评价机构:安徽通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联 系 人:李工联系:联系地址:安徽省宿州市淮河西路88号萧县眼病医院2016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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