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广电总局新规出台禁止各级电视台插播电哈
发布时间:2022-05-08 03:45:16
媒体:广电总局新规出台 禁止各级电视台插播电视剧广告 类别: 机构: 研究员:
[摘要]
国家广电总局66号令出台11月28日,广电总局下发《〈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广电总局第66号令),决定自2012年1月1日起,全国各电视台播出电视剧时,每集电视剧中间不得再以任何形式插播广告。
电视台公益性得到强化“66号令”强调了电视台在公告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的重要。结合前期广电总局对省级卫视娱乐节目的限制,我们认为,中央关于文化体制改革中电视台的定位已经比较明确,即继续将电视台定位为公益性文化事业,并加以强化。
对电视广告收入增长将有一定影响2010年中国电视台的广告收入约为700亿人民币,其中约一半来自电视剧。之前的规定为非黄金时间每集(以45分钟计)中可以插播2次商业广告,每次时长不得超过1分 0秒;黄金时间(19:00至21:00)每集中可以插播1次商业广告,时长不得超过1分钟。我们判断,虽然电视台可以通过加长片前/片后的广告时间以及提高广告价格来弥补插播广告的时间损失,但总体还是会对电视剧广告收入带来一定的影响,但尚难以量化。
成品油消费税上调意味着什么 利好新媒体和电视节目公司我们预计“66号令”将强化目前已经出现的广告投放从电视台转向络视频等新媒体的趋势。这对于乐视( ,中性)、广电信息(6006 ,买入)等新媒体公司的广告业务将有正面的影响。由于电视剧广告时间可能减少,从事电视节目独立制作的公司可能受益于广告投放的转移。
有利于加速电视剧制作行业集中度提高总体上,“66号令”虽然缩短了电视剧的广告时间,但插播广告的减少可能有利于提升电视剧收视率。对华策影视( 001 .SZ,中性)、华谊兄弟( ,买入)等领先的电视剧制作公司影响有限,甚至可能加速市场份额的集中化进程。因为“66号令”可能促使电视台进一步注重电视剧收视率以及加强对精品剧的采购。
主要风险66号令的执行比预期严/松。
手术后吃什么好- 上一页:媒体广电总局加强端控制力吧
- 下一页:媒体广电总局限广令视频网站受益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