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263办印发江宁区环境隐患治理专项行动生存
发布时间:2020-05-03 21:41:43
区263办印发《江宁区环境隐患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3月1日,区263办印发《江宁区环境隐患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下称:方案),在全区开展环境隐患排查和治理专项行动。要求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江宁区“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意见》,全面推行三级格化环境监管体系,深入摸清辖区内企业环境现状,彻底治理消除环境隐患,及时化解环境安全风险。 《方案》要求各街道、园区要按照《江宁区格化环境监管实施方案》、《江宁区“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意见》要求,制定环境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实施分区、分层、分责、分类格化环境监管,对辖区内企业进行拉式排查环境风险隐患和对以前开展的环境保护各类综合排查、专项排查进行“回头看”,查缺补漏,登记造册,列出环境问题及违法企业清单,逐条逐项对照整改,及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同时,建立“一厂一档”,不断完善企业环境信息档案,全面掌握辖区企业排污现状和环境风险隐患。同时,各职能部门要建立健全联合检查机制、案件移送机制和重大案件会商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联合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推动环境安全隐患问题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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