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新能源车充电桩相关政策前路阻碍重生存
发布时间:2020-04-30 06:21:56
近日,在由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主办的 中国推广应用经验交流与发展研讨会 上,中国国家电能源研究院电发展综合研究所所长助理李立理就充电桩的发展做了发言,以下为发言实录:
9月29日发布的国办文7 号以及四个部委发布的指南引起了行业企业人的高速关注。国家搞新能源汽车现在处于第二轮,国家层面政策体系是不断完善的过程,国家层面的行政指导和财政方面的支持比较薄弱的,这个文件的出台对国家整个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政策体系很大的补充,对行业发展很重要的。整个文件出台的过程耗的时间比较长,但是却凝聚了这个阶段各级的政府和行业、公众的最大共识。对于充电设施的建设起到了良好的推进作用。
第一份文件是国务院办公厅发的,对充电设施是催化剂的作用,后续还有细则出来,还有问题导向,在指导意见里面归纳四点问题:
第一,认识不统一。
第二,配套政策不完善。
第三,协调推进难度大。
第四,标准规范不健全。
可以从以下几个方向解决问题:
第一,了解充电基础设施的概念,达成共识。
第二,政策上指导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第三,对于长期的可持续发展提出指导工作。
充电基础设施是新型的城市基础设施。第一个层次是配建的专用充电设施为主体,第二,配建的公共设施作为辅助。第三,独立占地的快充站,以及充电智能服务结合。
对于基础设施的建设强调分类推进的发展理念,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包括:第一类比较共性的是公交出租公共领域,第二类是用户居住地,第三个是单位内。第四个是城市内部,面向所有公众开放的络,以及城际快充络,覆盖主要应用领域和分类,最后建设设施高效运行的智能充电平台,对平台有指导意见。
指南意见有引导性目标和规划布局。引导有总体引导和分类引导。7种类型是5个领域更细化的分类,对应是编制过程中国家未来主要车型公交车、出租车、专用车和私人公共车四大类得到引导性的指标。最后区域引导和场所引导。7类有5类是集中式充电站,有充电式的分散桩。在十三五期间东部加快发展地区,全国发展比例在引导性指标里面占到一半以上。
城际互联的引导。在编制过程中2020年之前实现新能源布局,实现新能源城市推广的覆盖,在东部形成紧密的络,跟区域的发展也是呼吁的。
文件的贡献主要在三个方面:
第一,回答了监管体系问题。
第二,产业要发展,需要生产要素的供应和组织。
第三,行业怎样盈利的问题。
中央政府明确了国家能源局对行业服务的监管主体地位,在地方政府层面也明确了要由各地发展改革能源部门的牵头地位。这两个文件,监管标准和专项规划。内容是价格、市场、安全和原有电力监管的衔接,能源局有优势在里面。标准检测和未来公共信息平台主要依托联盟完善整个行业基础能力建设。生产要素组织电力供应部分,用电价格明确,充电设施企业和电企业的界面明确,同时也提出了对地方政府的要求,要把配套改造纳入地方的配电的规划,对电侧也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最后电服务方面也提出了,场所用地比较多,主要是对新增提出规划建设的要求。对于存量的公共资源、小区内占地经国土部门反复沟通以后认为是公共设施营业用地。
文件确定后的道路交通标志体系已经建立起来,以及简化审批。在住建部沟通下配件的设施都可以免除三证。技术层面包括PPP和资金支持,包括金融保险、基金企业债券、基本养老企业支持都为面的政策留下很大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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